财政预决算内容

2018年元宝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5 15:40:00 来源: 浏览:()


2018年元宝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和“三公”

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元宝区安监局部门预算

2018年)

第一部分 元宝区安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元宝区安监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 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五、 2018年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总表

六、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表

九、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表

十一、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表

十二、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元宝区安监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宝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二)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六)监督检查较大以上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组织、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二)负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宝区安监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元宝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元宝区安监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元宝区安监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元宝区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元宝区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87.086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安监局收入预算 1870.86千元,同比增加105.76 千元,增长6.0%。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调整增加。

三、支出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局支出预算1870.86千元,同比增加105.76 千元,增长6.0 %。增加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调整增加。

四、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8.57千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安监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287.50千元(见附表)。

六、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安监“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26 千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千元,公务接待费 1 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 千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持平。

七、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部门项目支出 600 千元全额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安监.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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