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内容

2018年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5 15:41:00 来源: 浏览:()

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

2018年)

第一部分 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 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五、 2018年提前告知转移支付总表

六、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 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表

九、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总表

十一、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总表

十二、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 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制定年度城市管理工作重点,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清洁月”、“绿叶杯”竞赛活动及城区除运雪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主次街路垃圾清扫、保洁、倒运,负责民用旱厕维修翻建工作。

(三)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监督和.纠正乱堆乱占、乱扔乱倒以及影响市容环境等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临街单位门前“四包”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牌匾设置的审批管理;依法履行经区政府批准的“对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标准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进行强制拆除”职责。

(四)行使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城市绿化管理,进行日常绿化、美化、美国白蛾等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市住建委下放的园林绿化管理及审批事项。

(五)负责指导辖区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

(六)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负责由区政府管理范围内的道路挖掘、占用、改变设施的审批管理;负责由区政府管理范围内的城市道路排水许可的审批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辖区内的街巷路维修保养工作。

(八)负责与市城市管理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区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负责民心网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元宝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元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3、元宝区绿化管理所

4、元宝区设施管理所

第二部分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2018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2018年收支总预算2794.9万元。

二、收入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27949千元,同比增加9477千元,增长34%。增的主要原因:2018年元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财务核算并入到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支出预算说明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支出预算27949千元,同比增加9477千元,增长34%。增的主要原因:2018年元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财务核算并入到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

四、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772千元。

五、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7240千元(见附表)。

六、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8年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三公”经费预算共安排582千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千元,公务接待费 0 千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82 千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632千元,主要增减原因:2018年元宝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了政府购买服务,清扫车辆15台进行了拍卖,车辆剩余11台。

七、2018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本部门项目支出17240千元全额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下载:元宝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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