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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发布时间:2017/1/11 10:35:00 来源: 浏览:()

区妇联主要职责:

团结全区广大妇女投身到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1)团结全区广大妇女投身到全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全区广大妇女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健康等综合素质,促进妇女全面素质的发展,使全区广大妇女成为“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的时代新女性。

(3)代表全区妇女参与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参与有关妇女儿童规章、法规和政策的制定,负责《两纲》实施情况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利用各种形式,为全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全区各部门、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区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5)依据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区委、上级妇联的布置,制定全区妇联工作规划,对基层妇联进行理论、政策和业务指导;培训妇联干部、协调各界妇女建立各阶层妇女联谊组织,充分发挥她们在全区经济建设、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6) 开展妇女、儿童问题的调研,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区妇女进行法律、法规文化知识技能培训。提高社会转型机制的适应能力。

(7)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建立健全妇女人才信息库,做好经常性妇女人才推荐工作。

(8)负责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妇女参政、议政、劳动就业、劳动保障、受教育的方面男女不平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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