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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维稳办

发布时间:2017/1/11 10:17:00 来源: 浏览:()

维稳办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维护稳定的部署、指示,做出安排,并协调组织开展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2)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区委维护稳定工作的部署、指示落到实处。定期和及时向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

(3)综合掌握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邪教组织破坏社会稳定及严重刑事犯罪、重大治安灾害、安全事故等影响稳定的情况。

(4)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维护稳定工作经验;进行情况综合分析,提出维护稳定的预测和对策,供领导决策参考。

(5)涉及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如可能或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等)和重要工作意见及时报告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并根据需要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

(6)组织协调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特别是重点排查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抓好重要节日、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敏感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并协调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落实责任,做好调处化解工作,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7)在区委和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针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督促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对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依法妥善处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8)组织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有力、反应快速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和维护稳定的经常性工作机制,并不断完善。对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根据区委指示精神协同有关部门实施责任查究。

(9)指导加强各级维稳办建设,重点加强组织、工作制度、信息网络等规范化建设,加强人员培训,充分发挥各级维稳办的职能作用。

(10)完成区委、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委政法委交办的其它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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