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内容

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12/28 9:06:00 来源: 浏览:()

(一)负责区政府文件、领导讲话、会议材料的起草和综合,做好各种文书的处理工作,协助各职能部门把好文字关。


  (二) 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全体会议和办公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及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整理等会务工作,帮助各职能部门把好各种会议关。

  (三) 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各方面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 负责政务督查督办办工作,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和上级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反馈。

  (五) 积极协调区政府上下左右各方面关系,发挥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区领导做好全区工作。

  (六) 负责信息工作、广泛建立信息网络、培养信息人员,及时报送各类信息。

  (七) 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好政府各部门向人大报告工作。

  (八) 做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协调指导全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

  (九) 做好市民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

  (十) 审理应由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承办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及出庭应诉工作。

  (十一) 做好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用品购置发放、卫生、值宿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 负责机关食堂、供暖、烧水等生活福利工作。负责机关办公楼的使用、维修和管理,为机关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十三) 做好部门预算经费管理,严格执行财政计划和收支标准,合理使用资金。

  (十四) 负责做好政府各类接待工作。

  (十五)拟定区政府法制建设规划,组织起草和审核修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政策措施,对镇区直部门法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搞好全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负责协调和处理全区的行政执法争议,审理应由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受区政府委托,承办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及出庭应诉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金融工作的部署,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负责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镇街银行的初审、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本地区上市公司发展,与各金融机构及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协调、服务,加强配合与信息交流。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拟定应急救援联合行动预案,参与应急救援综合协调、系统保障和特种救援等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训练、演习,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资本运营和保值增值。

  (十八)负责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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