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港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7〕3号

发布时间:2017/4/28 10:22:00 来源:东港市 浏览:()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场,东港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港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东港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丹东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深化科技、人才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增强企业创新活力为核心,充分发挥科技、人才支撑引领作用,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在新一轮振兴发展中打造新优势、实现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增强创业创新制度供给,完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营造均等普惠环境。破解制约创业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有效转化通道,依靠创业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2.坚持需求导向,激发创业活力。尊重创业创新规律,切实解决创业者的资金需求、信息需求、政策需求、技术需求、服务需求,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3.坚持人才为本,强化激励机制。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突出人才优先发展,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开发投入力度,使科研人员获得与贡献相匹配的待遇和尊严,使创新创业蔚然成风。

  4.坚持企业主体,催生自主创新。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引导科技资源和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5.坚持扩大开放,拓宽合作领域。广泛利用科技资源,积极开展协同创新、开放式合作,激发产学研各方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发展目标

  按照市委六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的“六大方面的重点工作”要求,力争到2020年,构建起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创新资源高效集成的自主创新体系。全社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R&D/GDP)达到1.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高新技术企业达15户以上,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个百分点,培育一批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和具有影响力的新增长点,开发高新技术及产品,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0%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率达80%以上。科技创新成为驱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东港成为丹东乃至全省有较大影响力的创新区域。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按照“企业主体、市场机制、任务导向、政策激励、政府服务”的原则,面向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构建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整合人才链、提升经济与社会价值的“4+1”链式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针对我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以规模以上领军型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培育、建设、完善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实现技术需求与研发的无缝对接,开展共性技术研发与推广,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难题。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专家工作站”、“硕士研究生研发基地”等共性创新平台,逐步建立起与东港产业发展相适应、科技资源同享、科技成果转化共赢、创新资源高效集成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科协、市经信局)

  ——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重点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通过自主科技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开发并投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较高附加值、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引导企业研发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整合创新资源,联合承担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开展技术攻关、制定技术标准、转化科技成果、共享知识产权、共担市场风险,构建产学研利益共同体。(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根据国家《关于推动产业技术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和《辽宁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认定管理办法》,重点支持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海洋生物、新型材料、户外服装、汽车零部件、钢铁铸造及草莓、水稻、软枣猕猴桃、蓝莓种植及深加工等产业组建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导、鼓励已成立的联盟开展广泛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搭建开放共享的科研平台,引进先进技术和成果并加速产业化应用。2018年前争取组建“辽宁省草莓种植及深加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延伸拉长草莓产业链条。(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经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以提高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加强技术集成,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持续融合发展。

  ——装备制造领域。推进辽旭汽车、山川电机、启鑫科技、丹东丰能等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中高端方向提档升级。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加强高铁制动器零件、汽车检具夹具、风能发电机配件、超声波抛光、洗涤生产线等装备产品的开发、生产能力。(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运动户外领域服装领域。推进东港市“中国运动户外服装名城”发展,以打造前阳镇国家中高档户外运动服装产业生产集散地、培育国内一线户外运动品牌为目标,推动前阳镇户外服装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重点支持新龙泰、飞马特、华萌制衣、尤尼特、亿丰服装等龙头企业,通过创新驱动发展,打造自主核心品牌。成立“辽宁省运动户外服装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东港市户外服装协会”,支持“联盟”和“协会”依托相关成员单位建立行业互联网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电商大数据平台。加强校地、校企合作,鼓励户外运动服装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专家、设计企业、创客社区等创新主体进行科技成果有效对接,降低研发设计成本、拓宽企业发展渠道。(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前阳镇政府、市人才办、市科技局)

  ——新材料领域。推进矿产资源和秸秆深度利用的研究与开发,使资源优势转化为产品优势,巩固精细化工、稀土金属及其合金、钛及其合金等产业基础,重点推进忠世高新材料钛及其合金制品和兄弟、阳光建筑材料的开发与产业化。(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节能环保领域。加强矿山、屠宰、食品加工等方面的水处理,推进脱硫、除(抑)尘、尾矿处理、生活垃圾分选等方向的产品开发和产业化,重点支持“JY-Ⅲ型隧道式食品低温干燥一体机”、“全自动倍增循环式加热器”、“海淡水净化处理器”的研制与推广利用,促使利用小锅炉取暖和烘干海产品的深加工企业在2020年前淘汰10吨以下锅炉。(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生物制药领域。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利用现代技术提升产品质量,研究开发新剂型药品,重点支持双增海洋生物制药、康辰药业、宏达制药、佰福药业等企业通过科技攻关,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并及时将成果实施产业化。(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海洋工程装备领域。重点支持九鼎线缆、辽宁东港

  电磁线等企业与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联合研发船、

  舰用特种电机和海洋工程电缆等新产品,做大做强电机和线

  缆产业。(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人才办、市科技局)

  (三)全力促进现代农业创新提升

  引导工厂化、立体化、多元化、集约化、生态化农业,强化环保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无公害农业,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电子商务发展。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优良种子推广率达100%,新技术普及率达95%以上,农业机械化率达80%以上。

  ——种植业。实施农业种子创新工程,重点支持采用生物育种方法,选育高抗、优质、高产的玉米、水稻、蔬菜新品种,研究配套的栽培技术,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浆果新品种。全力推动蓝莓、软枣猕猴桃产业快速发展,打造东港特色产业新亮点;开展草莓安全生产技术研究,逐步扩大立体草莓栽培面积,推进有机草莓生产过程;辽宁草莓科学技术研究院要做好草莓良种苗木繁育技术及有机草莓栽培技术的国家标准制定工作,研究日光温棚草莓提早上市的关键技术及成果推广,加大草莓新品种“丹莓1号”、“丹莓2号”的示范推广,为农民增收提供技术服务;研发引进、选育优质高产水稻新品种的种植技术推广,逐步扩大优质水稻种植面积;开展食用菌种优化工作,延迟菌种优良种性退化,开展食用菌珍稀品种育种、人工栽培技术研究。重点支持平菇熟料方便袋栽培高产技术研究,推进食用菌规模化生产示范与推广;不断开发、培育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反季节生产能力和复种指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研究蔬菜有机栽培技术,推广无公害栽培模式;推广寒富苹果先进栽培技术。建设一批农业科研生产试验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市农经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

  ——养殖业。推广微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的生态养殖技术,减少药物残留。重点支持大黄蚬子、泥鳅鱼、三文鱼、三疣梭子蟹、方斑东风螺等人工养殖及苗种孵化技术研究,扩大人工养殖面积,争取国家扶持大黄蚬子海域增殖放流,保护国家地理标志资源,增加农民收入;研发海蜇苗种的更新换代技术,繁育新品种,保持全省地产海产品出口第一县(市)地位。开展海淡水养殖产品深加工技术研究,充分利用贝壳、贝类汤汁、海参内脏等废弃物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降低市场价格波动对产业发展的影响;以法系种猪现代化养殖管理及繁育技术示范基地为依托,建立基地、农户联合饲养及养殖、屠宰、销售可追溯模式;开展鸡病中药防治研究,逐步减少、消除抗生素的使用,开展分类配方饲料、功能饲料及最佳棚养、散养模式研究和推广;拉长马家店镇“蟾蜍养殖和人工孵化技术及扩大养殖面积”产业链条,经过几年时间的激励扶持引导,全力打造中国蟾蜍养殖第一村或第一乡。(责任部门:市农经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动监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马家店镇政府)

  (四)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载体,坚持数量扩展和质量提升并重,着力推进科技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

  ——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新建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孵化生物技术、“互联网+”、众创空间、新材料等产业领域科技型企业,为创业者提供基础办公、会议设施及人才交流、技术分享、市场拓展、项目对接等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东港市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东港、前阳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示范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草莓研究院、双增农业技术研究院和市属科研站所的有利条件,构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责任部门:市商业局、市经信局、市科协、市农经局、市科技局)

  ——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指导企业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鼓励引导规模以上企业“专利清零”和“贯标”,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全部“专利清零”,企业“贯标”力争达到5户。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大队为依托,加强专利数据库建设,鼓励企业开发建立自有专题数据库。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培育、引入专利中介机构,开展专利代理、咨询、法律、托管等专业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以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为支撑,开展专利交易业务。(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五)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统筹各支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人才投入优先保障、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充分发挥人才对创新驱动的核心作用。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产出高效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梳理我市人才需求,明确领域和目标。依托企业项目,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地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团队。积极争取国家、省、丹东市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的支持,科学谋划一批具有东港特色的人才引进项目。通过产学研合作,引进院士、教授、研究员、博士等高端人才300人。(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总量,力争到2020年,依托丹东市和我市人才培养、引进资金,培训培养知识产权人才50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50人、青年科技创新“互联网+”骨干人才2000人。(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商业局、市电商办、市科技局)

  三是加大人才使用力度。鼓励市直科研院、站、所的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作用,每个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帮助农民解决种养业的技术难题,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的科技服务。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在人才培养、流动、使用、评价等环节上完善机制、创新制度,营造有利于科技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责任部门:市人才办、市编委办、市科技局、市农经局)

  三、扶持政策

  为了充分调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激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尽快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市政府设立科技引导专项资金,全方位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特制订如下支持政策。

  (一)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新创建省级以上(含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一次性给予10 万元资金扶持;对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 万元资金扶持。(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二)鼓励支持创新创业。对利用国家级权威部门认定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企业新投资的技改或产业化项目,按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扶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上述项目所需资金以银行贷款(或部分贷款)实施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30%贴息支持,总额不超过20万元;对利用2017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已实施产业化的,按税务报表考核当年增加销售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不含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部分)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三)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市直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在本岗位研究成功的科技成果,对外部可以有偿使用或出售,所获收益扣除所在单位(财政)支付的研发成本后,可按50%比例奖励科研人员所有。(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编委办、市人才办、市财政局)

  (四)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技术合作。对与教学科研机构技术合作签订正式协议合同的企业,其产品达到产业化后,当年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不含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部分),给予技术交易额的50%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五)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申报发明专利。申报并受理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3000元;对年度内累计申报并受理5件发明专利,奖励2万元;对年度内累计申报并受理10件发明专利,奖励5万元;对2017年1月1日后授权的有效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元;企业在年内申报受理5件(含5件)以上发明专利,当年或下年优先在市本级科技立项。鼓励中小学生科技发明创造,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免专利申报代理费。(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六)鼓励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对新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牵头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新组建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牵头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组建博士专家工作站的牵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责任部门:市经信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企业引智。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企业根据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满两年且合同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给予一定的易地安家补贴;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智力,根据聘请专家级别和工作天数给予工作补贴;鼓励企业建立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引进海外研发团队,根据研发项目和投资规模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凡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对企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免费基本公共服务。(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鼓励企业“贯标”。规模以上企业实现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九)鼓励农事产业研发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事产业单位研发引进农业新技术、新品种,通过中试试验技术成熟,并广泛推广应用和实施产业化,获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责任部门:市农经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

  四、工作措施

  (一)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1.着力激发创新活力。贯彻落实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改革政策措施,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推进财政、金融、人才等创新政策落实,形成协同配套的创新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2.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发〔2014〕46号),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建立产业、项目、平台、人才和基地“五位一体”新的资源配置模式。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科技计划立项评审与科技、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分离、放权、脱钩和委托第三方机构全权评审的机制,改革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方式方法,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公正化。

  3.健全科技创新统筹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创新的领导、协调作用,调动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各部门、各社会团体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协同机制。加强乡镇、街道联动,会同各乡镇政府、街道研究确定区域科技创新的支持重点。

  (二)营造创业创新发展环境

  1.建立人才引进储备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通过海外学子创业周等形式,建立我市在省内外、国内外的各类科技人才储备库,采取走访慰问、电话联系、网上洽谈、信函邀请、政策激励等措施,大力推进海外人才、研发团队带着科技成果、科技项目、科技研发课题,来我市转化、实施、研发。研究探索高端人才引进的新机制、新办法,落实高端人才创业激励政策。

  2.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市人才办要通过与国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相对接,结合我市工农业生产技术人员的需求实际,充分发挥人才资金的催化、孵化作用,制定长远人才培养计划,抓紧培养一大批东港急需的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专家、学科带头人、科技骨干和知识产权人才。

  3.加大职业人才定向培养力度。市教育局要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和各类专业人才需求,按市场需求设置专业,转变职业教育学校培养人才的方式,强化市场需求人才的专业建设,推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探索建立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厂后校等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式。

  4. 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市科技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与维权援助机制,缩短侵权处理周期,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专利侵权等不法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开辟行政调解等非诉讼专利纠纷案件的解决途径,维护专利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 完善科技招商机制。市招商局要加大科技招商力度,一方面带着我市市场前景好、财政贡献率高、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进行招商引资,另一方面结合我市工农业的产业布局,把国内外的科技成果引进东港,在东港实施产业化。

  6. 创立科技研发平台。市经信局、科技局要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加大对规模以上及中小微科技型企业政策指导服务力度,有针对性、有计划地发动引导企业建立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专家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在此基础上鼓励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7. 强化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市农经局、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要加大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研发、引进、推广力度,不定期地选派各类农业技术专家深入乡镇村、田间地头为农民所需的各类技术答疑解难,根据各乡镇农业生产需求,不定期地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为农事产业提供优质科技服务。

  8. 做好科技扶持资金的预算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要做好每年度的科技扶持资金和科技引导专项资金的预算,每年科技三项经费的增幅要高于财政增长比例,专款专用,及时审核,公示后及时拨付;市审计局要跟踪监督科技扶持资金和科技引导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切实发挥科技扶持资金的导向激励作用。

  (三)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1.探索科技资金激励创新方式。落实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推行科技资金后补助制度,广泛发动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加入“丹东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库”,由市科技局、经信局联合筛选、把关推荐,帮助中小微科技型企业争取丹东市科技金融贷款的支持。

  2.深化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以辽宁省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启动为契机,培育科技租赁公司,发展科技保险,支持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支行。鼓励各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

  3.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券”制度。通过后补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积极主动购买科技服务,按照《丹东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广泛发动规模以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造条件,争取“科技创新券”资金支持,为企业发展增添活力。

版权所有: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政府
辽ICP备13009825号  辽公网安备 21060302000085号
网站标识码:2106020001     联系地址:元宝区新柳街8号
电话:0415-2806290 邮编:118000 网站地图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任何媒体上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内容


微信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