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6年省政府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指标任务的通知 丹政发〔2016〕5号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16年省政府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指标任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2016年省政府、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主要指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是抓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指标任务分解细化,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确保承担的指标任务如期完成,兑现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承诺。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省政府、市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各牵头部门要认真负责,配合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均衡推进,落到实处。
三、市政府将对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任务落实结果开展重点抽查,有针对性地开展行政监察和专项审计等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此项工作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的体系之中,作为重点内容加以具体考核和评价。
四、市政府对省政府、市政府工作报告指标任务完成情况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迟缓的单位将进行约谈,发现问题警示提醒。对因工作推诿扯皮导致任务完成情况打折扣的,由市监察局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将任务完成情况于每季度末月的20日前报送市政府督察室,首次报送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成林,兰新竹, 韩宇
联系方式:2173056,2173057,2173058
附件:2016年省政府、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指标任务分解表
丹东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